1、房地產交易雙方為確定合理的交易價格或租賃價格,可以委托房地產評估事物所進行評估,以評估價作為交易價格的參考,以避免交易雙方因對房地產價值的不了解,期望值相差太遠而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。
2、雙方辦理交易過戶手續,需要按成交價格的比例交納契稅,如果申報價格明顯偏離市場價格,則需對成交房屋進行評估,按評估額來納稅。
3、房屋上市,向政府繳納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,需要評估機構提供價格評估。
4、征地及舊城改造,房屋拆遷,需要按照評估機構提交的評估價格來補償。
5、以房屋抵押的貸款、擔保、保險,需對房屋進行評估,以確保貸款、投保額度。
6、房地產繼承、分割、糾紛所涉及到的房地產價格,也需要評估機構提供專業意見。
7、以房地產作價入股,用房地產抵債,房地產拍賣或破產清算,都需要對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。
8、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,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資金,合資、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、企業改制、被收購、兼并或合并,以及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都離不開房地產評估機構。 |